發布日期: 2024/10/21 10:36:06
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的消防技術規范是一個綜合性的標準,它涵蓋了電站的消防工程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等多個方面。以下是對該規范主要內容的詳細闡述:
一、標準制定背景與適用范圍
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消防技術規范是由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等單位牽頭組織編制,由中電聯發布的標準。該標準主要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戶外無人值班的系統容量10MWh及以上的電網側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
二、引用文件
在規范中,引用了一系列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包括但不限于:
(一)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
(二)GB 21966-2008 鋰原電池和蓄電池在運輸中的安全要求
(三)GB 23864-2009 防火封堵材料
(四)GB/T 34131-2017 電化學儲能電站用鋰離子電池管理系統技術規范
(五)GB/T 36276-2018 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
(六)GB 50016-2014(2018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以及消防、電力、防雷、接地等多方面的設計規范和技術要求。
三、術語與定義
規范中明確了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的相關術語和定義,如磷酸鐵鋰電池預制艙、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等。
四、消防設計原則
儲能電站的消防設計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確保電站的安全運行。同時,消防設計應結合電站的具體情況,從全局出發,統籌兼顧,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五、電池及電池管理系統要求
(一)磷酸鐵鋰電池:單體、模塊、簇的安全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GB/T 36276的規定。電池殼體應采用阻燃材料,阻燃等級不低于V-0。同時,應優先采用硬殼電池,如采用軟體磷酸鐵鋰電池,設備廠家應將其密封在硬殼模塊內。
(二)電池模塊:應包括管理與保護裝置等部件,電池簇應包括電池管理系統、監測和保護電路、電氣和通訊接口等部件。電池模塊成組前,應對單體電池進行一致性篩選,確保重要參數一致。電池模塊的標稱電壓不宜超過42V,容量型電池模塊不宜超過15kWh/塊。
(三)電池管理系統(BMS):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化學儲能電站用鋰離子電池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4131的規定,并具備電池過壓、欠壓、過流、短路、絕緣等電量保護功能以及過溫、氣體等非電量保護功能。BMS還應具有與氣體監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聯動接口,接收信號并發出相關聯動控制指令。
六、電池預制艙要求
(一)設計與材料:電池預制艙設計應滿足防火和防爆要求,艙內采用的保溫、鋪地、裝飾材料燃燒性能應達到A級。隔墻上有管線穿過時,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二)結構與安全:電池預制艙應設置凈寬度不小于0.9m的外開門,并設置門禁系統,門鎖選用從內向外即推即開型,便于逃生。艙內應設置至少2套防爆型通風裝置,排風口至少上下各1處,每分鐘總排風量不小于預制艙容積。同時,應設置防爆照明燈具和防爆開關。
七、電站布局與防火間距
(一)電站布局:儲能電站應布置在城市(區域)的邊緣地帶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避免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或貼鄰,以及爆炸性氣體、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電站宜設置在市政消火栓保護半徑范圍內或靠近天然水源。
(二)防火間距:電池預制艙布置區域應集中布置,與其他功能區域分開。電池預制艙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m;當采用防火墻時,防火間距不限。同時,電池預制艙與站內其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也應符合規定。
八、消防設施與維護
儲能電站應設置消防給水系統,并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同時,應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綜上所述,預制艙式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電站的消防技術規范是一個全面而詳細的標準,它涵蓋了電站的各個方面,旨在確保電站的安全運行。